就证券投资基金立法全国人大调研组来深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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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09:18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实习生翟敏记者方兴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以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率调研组来深,就《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有关问题进行调研。昨天我市举行座谈会向调研组汇报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1997年11月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促进我国股市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全国人大决定制定《证券投资基金法》。该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已经比较成熟。但是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调研。调研组将围绕有关问题在我市进行为期两天的调研。 我市的基金管理公司、托管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和专家昨天出席了座谈会,并就有关问题发表了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锡桃出席会议。 作者:实习生翟敏记者方兴业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