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说话:岳阳纪委轿车事件,请勿转移视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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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00:49 人民网 |
湖南岳阳市两名高中学生刘某和林某发生矛盾,夜间刘某纠集七八个社会青年群殴林某,搏斗中林某夺刀自卫,将一名社会青年砍伤。恰逢岳阳市纪委的轿车经过,打开警灯警笛驱散群殴者,司机以自己晕血为由拒送伤者去医院,轿车被群众围堵,当地警方出动百余名警力予以平息(9月22日《北京青年报》)。 我们奇怪地看到,被谴责的对象、事件的主角竟然成了这位驱散群殴者的司机。既然是公车出行,车上坐的应该不只司机一个人吧,要不要送人去医院,恐怕不是司机说了算的。可为什么事态扩大后,车上的领导就销声匿迹了呢?报道也只将司机推向前台,是不是有转移视线之嫌? 这位司机在第一时间打开警灯警笛,制止了流血冲突的恶化。在该市纪委一辆吉普车随后赶到时,也是这位轿车司机让吉普车送伤者去医院。桑塔纳轿车和吉普车上的“领导”哪个级别更高,不难判断。这位司机在救人过程中半途而废,并不完全是司机的责任。我们最需要弄清的是,当时是哪位领导乘坐了这辆轿车,这是调查事件真相的关键所在,希望当地有关部门不要避重就轻。 这个“主角”只是一位普通的司机,显然他是无辜的,他是产生了救人的愿意,也是采取了救人的行动的,正是他在制止群殴后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晕血”也许只是一个借口,但这并不一定是司机的意志。当时的伤者浑身是血,车上的领导是否因为“心疼爱车”而不愿救人。如果领导同意救人,司机肯定不会拒不执行。那么真正“见死不救”的是谁呢? 不久前曾经有过“市长轿车救人”的新闻,那件事的主角当之无愧是市长,而对下属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功劳轻描淡写。现在出了“见死不救”的新闻,领导哪儿去了?怎么能让一个救人有功的司机承担责任呢? 当地有关部门表示将“查明事实真相,给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希望这种“真相”能够切中要害,不要转移视线。新闻媒体在报道此类事件时,也不可存在“官长意志”,官员出了好事就大肆宣扬,把所有的功劳都往领导头上堆,一旦出了不太好的事,就任由官员千方百计推卸责任,这如何能够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责呢。 政府部门处理群众关心的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群众关心的事件,都不应该转移视线,避重就轻。直指要害,一针见血,才是对群众负责的体现,才是舆论监督的神圣职责。像纪委轿车“见死不救”的事,千万别靠一位良知尚存的司机再为领导“见义勇为”。 相关文章: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