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名花冈受难者昨拿到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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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04:4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1944年曾被强掳到日本花冈做苦工的汪整录、张世球老人昨天在青岛各收到了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放的25万日元赔偿金,该委员会同时向17名胶东籍花冈受难劳工家属发放了赔偿金和教育费。 日本侵华战争期间,为弥补日本国内劳动力严重不足,强掳了大批中国人到日本充当劳工。1944年起,986名中国人(其中山东人500多名)分三批被强掳到日本秋田县花冈町为鹿岛组(现鹿岛公司)做苦工。由于不堪忍受繁重的劳动和对身体、精神的无情折磨和摧残,花冈的中国劳工于1945年6月30日举行起义,被无情镇压,481名劳工遇害。1989年,花冈幸存者聚会北京,成立花冈受难者联谊会,向鹿岛公司发出第一封公开信。1995年6月28日,11名受难者代表组成原告团,在东京地方法院向鹿岛公司提出诉讼。历经多年艰苦斗争,“花冈事件”诉讼案于2000年11月29日达成和解,鹿岛公司一次性赔偿5亿日元。此后成立了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办公室设在中国红十字会。 到目前,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已找到花冈受难者464人,其中山东籍278人。两年来,该委员会已向390名花冈受难者或家属发放了赔偿金,其中,两次在济南向被确认的山东籍花冈受难者或家属发放赔偿金。昨天,19名胶东籍的花冈受难者或家属拿到了每各人25万日元的赔偿金和5000元人民币的教育费。 据悉,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花冈受难者及家属申请赔偿金的时间于今年12月31日终止,有关查询可联系北京市东城区干面胡同53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703室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事务局,电话:010-65288007或010-65124447转703室。(本报记者王丽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