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开始推行农村救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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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05:49 山西日报 |
本报讯(记者刘强)9月17日,记者从阳泉市民政局获悉,阳泉市将在农村推行特困户、灾民生活救助制度。这是继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后,阳泉市在构筑社会保障体系方面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 这一救助制度保障的范围是,郊区、平定县、盂县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600元的农村居民,其中大致包括灾民贫困户、常年特困户、农村五保户和特重病灾户,救助的形式包括资金救助、政策救助、实物救助、服务救助和社会救助等。在确定具体的救助对象时,采取个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民委员会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县区民政部门审批的办法进行。审批后要在救助对象所在村张榜公布救助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一年审核一次。 阳泉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说,实行农村特困户救助既是对传统救灾救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也是农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一个过渡阶段。考虑到阳泉市的实际情况,农村救助制度将分步发证、分步实施,今年9月底前要完成对农村最困难的年人均收入不足300元的救助对象的审核发证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救助面。救助的标准由各县区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山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