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向公民敞开门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19:49 人民网 |
人民网南京9月23日电在今天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草案)》提请审议。这标志着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权利将受到法律保护。 《办法(草案)》提出,凡是年满18周岁、户籍在山东或者在山东居住满一年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公民申请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应当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所在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关提出申请。常委会会议一般情况下应安排公民旁听,但涉及国家秘密或临时召集的会议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可以不安排公民旁听。旁听每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公民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邵显亭)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