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三个代表”:我省再向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开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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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5:17 山西日报 |
本报9月23日讯(记者贺锴)从今天召开的省直机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为契机,再次清理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也是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信用山西的客观需要。从2001年12月开始,省政府先后分四批共减少行政审批项目560项,并对3项审批项目作改变管理方式处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我省现行由省本级设定的审批项目为161项,其中涉及省人大立法的有52项,省政府规章的31项,省政府文件的45项,部门文件的33项。按照《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依法设定审批事项,其他国家机关包括国务院各部门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就意味着,我省除经省人大立法的52个行政审批事项以及省政府规章设定的31项外,其余由省政府文件和部门文件设定的78项,在《行政许可法》施行后,将一律停止执行。而且省政府规章设定的也只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其实施期限也不得超过一年。如需继续实施的,必须提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对此,今天的会议要求省直机关相关部门一定要积极行动起来,在“窗口”建设的同时,主动做好保留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 (山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