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离婚当事人做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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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5:4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在合肥庐阳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处,登记员袁爱君说最近来咨询的人一天比一天多,许多人都计划到“十一”后来办,因为到那时只要带结 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当场办理,不要面临到单位开离婚证明的尴尬,也不要一个月的审查调解期了。在当事人可以方便、快捷办离婚手续的同时,袁爱君忠告处于弱势一方的当事人,由于离婚协议书完全是由当事人自己写,没有统一规定的格式,所以一定要将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的解决方式尽可能细致地写进离婚协议书中,“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一定要写到位!”袁爱君说,“比如房产,不仅要标明其价格,还要注明其所在具体位置(某某路,多少号);比如探视孩子的具体方式、抚养孩子是到十八岁还是到‘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等等都要写清楚。特别是一些没有文化的妇女,更要细心、慎重,不懂的尽管问,我们一定为你们做好解答、服务。离婚要离得公平,不能让受害一方再受害!”说着,这位从事离婚登记工作十四年的袁大姐眼圈不由得红了。 在一旁的桌上,放着旧条例的宣传牌,袁爱君说这几天正在制作新条例的宣传牌,“十一”就要挂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