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无证狗”格杀勿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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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7:0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9月23日讯(记者 滕斌 实习生 夏孟琦)长沙市政府今天向社会发出关于加强城区犬类动物管理的通告。 按照规定,长沙市政府要求各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养犬情况进行摸查登记,城区犬类动物一律实行圈养、拴养、不得放养;对城区流浪犬、无证犬和虽办理了《养犬许可证》但无人约束的犬只,各区人民政府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予以捕杀;因故需携犬出户的市民必须束以犬链并不得乘坐除的士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携犬进入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 通告同时还规定,对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捕杀犬只,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而妨碍执行职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此通告将于10月1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