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基本涵盖科技各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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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8:53 光明日报 |
记者 金振蓉 本报北京9月23日电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今天公布第四批准予登记的“陈嘉庚科学奖”等20项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至此我国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项已达101个,基本涵盖科技的方方面面。 社会力量设奖是指国(境)内外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或自筹资金,面向社会设立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用来奖励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成果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社会力量设奖是我国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为了杜绝无序运作、重复设奖的现象,依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我国对社会力量设奖实行了登记制度。规定了社会力量设奖的范围、登记程序和其他有关事项。 此前科技部已经公布了三批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项。有关人士指出,登记审查的重点在于奖项名称,对于使用“中华”、“中国”、“全国”、“国际”字头的社会力量设奖,从严把握,一般不设。如需设立须报经科学技术部审查批准。这位人士指出,凡是经过批准的社会力量设奖,其设奖单位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此次第四批社会力量设奖共收到23个奖项的申请,经严格审查,批准了20个奖项登记。 这位人士指出,自完成第四批社会力量设奖登记后,预计此后成批申请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将会减少,今后对于登记申请将及时审定、及时公布。稿件来源:光明日报(来源: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