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力四球员状告《体坛周报》法院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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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9:39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24日电陕西国力俱乐部球员赵昌宏、李洋、刘正坤、王存22日一纸诉状将《体坛周报》告上法庭。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这一名誉权纠纷案。 据新华社报道,法院介绍,2003年8月29日,《体坛周报》在其出版的总第1059期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署名文章,题为《国力“赌球事件”变调,赵昌宏、李洋、刘正坤、王存四名球员被认定“发挥失常”》。 文章报道,陕西国力俱乐部队在中国足协杯比赛中以0:6惨败给山东鲁能队,而该比赛结果与澳彩公司开出的盘口完全吻合,陕西国力俱乐部由此认为“球员买自己球队输球”,故痛下决心要刹赌球风。文章并引用国力俱乐部新总经理王珀对记者所述之言“要想保住西北足球这根独苗,在人员方面首先要坚决杜绝曾经在广东效力过的球员……”。该文记者认为这番话很有针对性,并指出当初国力方面开出了一个多达8人的黑名单,最后将范围缩小至赵昌宏、李洋、刘正坤、王存4名球员。 8月29日当天,陕西国力俱乐部就此发表严正声明,认为球队整风方向正确、效果明显,《体坛周报》对于4名球员“赌球事件”的报道严重失实。 4名球员认为,首先,该篇报道及其醒目的标题直接暗示原告参加了赌球,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其次,该文中两次提到“揪内鬼”,暗示原告是“内鬼”,这是对他们人格的极大侮辱;而且,该文中所报道的原告被俱乐部认定为发挥失常,以及总经理王珀所说的话都没有事实依据。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