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可登记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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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10:25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
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将于10月1日实施。为了让想在国庆期间享受新条例便利的新人顺利进行结婚登记,昨天市民政局按有关规定,要求各县(区)婚姻登记机构特地安排3天假日,即10月1日至3日,为新人办理各种登记手续。 这三天的具体时间安排是:上午9:00至11:30;下午3:30至5:00。 为贯彻落实新《婚姻登记条例》的精神,市民政局近日将对全市98个乡镇的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员及六县负责婚姻管理工作的同志进行培训,要求他们严格执行新条例,不多收费,不搭车收费,所有的登记员必须执证上岗。 国庆期间,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还将对各婚姻登记点进行抽查。 想办理离婚手续的也可在这三天前往办理。 柳州日报 俞林 责编:柳州电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