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8岁老太“死而复生” 状告儿媳获赔4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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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10:57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24日电北京98岁的李老太状告儿媳侵犯名誉权一案,昨天在房山区法院有了一审结果:法院认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并要求其赔偿李老太精神抚慰金4000元。 北京日报报道,李老太介绍说,她从不知道自己户口的变故,直到2003年8月因为病重需住院治疗,让孙子替自己去村里开证明时,才发现自己的户口早在1996年就被三儿媳以“病故”为由注销。自感深受伤害的老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儿媳赔偿精神损失。而李老太的儿媳却辩解说,她是受婆婆委托,为避免死后火葬,才替婆婆注销户口的。在这一纠纷中,她本人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向村委会谎称婆婆已经死亡,从而造成李老太户口被注销,其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而且直接侵犯了李老太的人格权利,对于这一过错,被告理应承担赔偿责任。(陈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