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白莲鹅”商标之争当慎重处理改鹅饭店招牌行动被叫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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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11:18 海南日报 |
本报海口9月23日讯(记者陈超)面对上门来为自己的“白莲鹅”招牌讨说法的数家“白莲鹅”饭店代表,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澄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白莲鹅饭店”商标被注册为由,要求使用“白莲鹅”字号、牌匾的饭店拆换招牌的做法(详见本报9月21日二版报道)有待商榷,现已通知澄迈县工商局暂停改牌行动。 今天上午,被 (海南新闻网)澄迈县工商局通知改换招牌的利群白莲鹅肉酒店、白沙白莲鹅店和汇丰正宗白莲鹅饭店等3家“白莲鹅”酒家饭店的代表 (欢迎光临海南新闻网hinews.cn),来到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询问,是否地方知名品牌能为企业单独注册成商标使用,自己酒家饭店的字号、名称是否也 (海南新闻网)能享受到法律的保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由于没有对已注册的商标“白莲鹅饭店”进行调查,尚不能做出确切答复,但根据已hinews.cn有的文件精神,澄迈县工商局不宜要求其他白莲鹅酒家饭店拆换招牌,现省工商hinews.cn局已通知其暂停改牌行动。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看了本报的报道,才知道围绕“白莲鹅”注册商标所发生的争执,近年 (欢迎光临海南新闻网hinews.cn)来我省还没有出现过此类案件。根据利群白莲鹅肉酒店提供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以看出,利群在2001年1月5日已通过澄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证,获准将“白莲鹅饭店”的字号名称进行注册,使用期限为2001年1月5日至2005年1月5日。凡经法定程序确定的商标和企业名称,分别受商标法律、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保护,根据国家工商总局1999年第81号文件精神,商标和企业名称混淆的案件,发生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 由于“白莲鹅”为澄迈县白莲镇知名的特色菜肴,白莲作为地名,具有公众性质,而注册商标应该具有显著性,省工商局商标 (海南新闻网)广告监管处处长敖力勇表示,此类地名若要被注册为商标,譬如嘉积鸭、和乐蟹等,应该被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由地方政府或行业协会享有所有权,并制定相关的准入标准或等级,达到要求的企业经检验通过的,可以享有使用权。如果由单独的企业将地名注册为服务商标,可能造成不正当竞争。 商标在被注册后,还有5年的时间允许各方提出质疑,经国家商标管理部门仲裁决定是否保留或取消,有关人士建议,商标之争的当事人最好开始着手进入法律诉讼阶段,通过法律途径最终决定商标的权属。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