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两类公民可接受无偿法律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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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18:14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9月24日电记者罗盘报道:公民有望获得无偿法律援助,这是山西省司法厅在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 据了解,目前山西省有残疾人143.85万,老年人330万,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达68.9万。这类群体在社会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缺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条件,在遇到诉讼时,只能依靠政府为其提供的法律援助。为此,根据国家关于法律援助对象的规定,山西省司法厅将两类公民划入可接受法律援助的范围,一类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一类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且该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民。另外,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也可获得法律援助。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