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成功破获特大假冒狂犬疫苗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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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19:10 人民网 |
人民网江苏9月24日电一起危害苏、鲁、豫、皖4省多年的特大假冒狂犬疫苗案被江苏省成功破获,该案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公安部列为“联合打击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以来第一大案。对于此案告破,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特作出批示:此项工作抓得很有成效,向有关同志表示感谢和慰问。 狂犬病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传染病,一旦感染发作,病死率几乎是100%。因此,在被狗咬伤后24小时内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就成为保护生命的最后屏障,犯罪分子制售假狂犬疫苗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情节十分恶劣。2002年9月,徐州市药监部门发现2支假冒人用狂犬疫苗以来,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外省市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以“追假药、查源头、铲窝点”为主线,多次奔赴安徽、广东、上海等地,追根溯源,穷追猛打,历时大半年时间,相继查获假冒狂犬疫苗1.2万余盒、制假材料24万余盒,捣毁了安徽亳州和凤阳两处主要制假窝点,抓获制假售假嫌疑人18人,从而一举破获了这一危害苏、鲁、豫、皖多年的制售假药犯罪团伙。 获悉这一特大假冒狂犬疫苗案告破的消息后,8月17日,吴仪副总理欣然批示:此项工作抓得很有成效,向有关同志表示感谢和慰问。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门给省药监局发来通知,转达吴仪副总理的批示。江苏省药监局局长毛季琳表示,吴仪副总理的批示,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同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对全省药监系统干部职工是极大的鼓舞。各级药监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使违法犯罪分子在江苏没有藏身之所,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苏新小青)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