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地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凸显迫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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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4:24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广州九月二十四日电(邓卓明任宣)经济越是发展,社会财富积累越多,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威胁就越大。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甚至是强有感地震都会给当地带来严重影响和经济损失。 广东省地震局局长韩黎珍在正于此间召开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表示,自一九八八年起,中国进入二十世纪以来第五个地震活跃期的高潮阶段,期间仍有可能发生多次七级左右的强震。中国地震局关于地震趋势报告中,连续多年把粤闽赣交界地区和粤桂琼交界地区列为地震重点危险区或可能发生中强地震应予以注意地区。中国国务院亦确定上述地区和珠三角地区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根据资料显示,这三个重点监视防御区国土面积约占广东省的百分之三十六,人口占全省的百分之五十三,GDP占全省的百分之八十三;珠三角地区又是广东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点地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提高这些地区防震减灾的综合实力,日益显示其迫切性和重要性。 韩黎珍指出,尽管到目前为止,广东省的地震活动仍不算突出,但地震危险依然存在,地震形势仍然严峻,不可掉以轻心。目前,广东省防震减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各级政府及部门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权力和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某些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措施不力,城乡居民自建住房的抗震设防问题不少等。 韩黎珍表示,制订《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广东省防震减灾法制建设进程,对适应广东省地震形势、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据统计,从一九九四年九月至去年五月,广东省陆地及近海共发生三级以上地震二百二十七次,四级以上地震二十二次,五级以上地震四次。 目前,《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草案)》正在提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