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十九名花冈受难劳工获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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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5:01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据新华社青岛9月24日电(记者刘海民、吕福明)19名山东籍花冈受难幸存者或受难者家属22日在青岛领取了日本鹿岛公司的赔偿金,每人获赔约1.7万元。 在青岛的赔偿金发放活动,由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北京事务局主持,他们同时向受难者每人发放了5000元的“花冈和平友好基金”教育费,用于教育子孙后代。这已是第三次在山东为被确认的山东籍花冈受难者或家属发放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