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应急处理预案重新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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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09:40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 卫生厅对今年4月14日下发的《贵州省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试行)》进行重新修订后,已于日前下发各地。 该《预案》,是为指导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对非典疫情的控制,规范在非典疫情发生后的疫情控制和病人救治措施,确保迅速战胜非典而重新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修订的。一旦省内发现首例非典临床诊断病例,要立即启动该《预案》。对符合医学观察标准的病人,如条件允许应在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也可允许患者在家中隔离观察。在家中隔离观察时应注意通风,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并由疾病控制部门进行医学观察,每天测体温。观察中的病人病情符合疑似或临床诊断标准时要立即用专门的交通工具转往集中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疑似病人的医院进行隔离治疗。临床上要注意排除上感、流感、细菌性或真菌性肺炎等临床表现类似的呼吸系统疾患。 各地在每件非典型疫情处理完毕后,要在一周内向省非典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处理结果,同时报当地非典指挥部。 作者:黄岚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