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难”现象呼唤规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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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09:40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9月24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省邮政局局长杨志文作关于《贵州省邮政条例(草案)》的说明时列举了“邮政难”的一些突出现象,希望以地方性法规规范我省邮政工作,解决监管薄弱等问题。 杨志文介绍,监督管理薄弱不利于保护邮政专营权。《邮政法》规定,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未经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由于缺少必要的管理手段,侵犯邮政专营权的现象日趋严重,国家信息安全、用户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同时,邮政运输生产场地、服务网点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邮政设施的建设及保护缺少必要的法律规范。我省自上世纪80年代初就推行了小区同步建设信(报)箱群,但邮政缺乏有效的管理和制约手段,“通邮难”、“投递难”的现象至今仍未得到较好解决。 为了保障和促进邮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自1998年邮电分营后的5年里,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地方性邮政法规、规章,在政策、资金和物资等方面给予邮政事业扶持。在我国西部地区,目前已有9个省(区、市)通过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免收或者减收运邮车辆公路、桥梁通行费和邮政报刊亭道路占用费,邮政设施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等保障措施。杨志文呼吁,尽快制定《贵州省邮政条例(草案)》,规范我省邮政工作,促进邮政事业发展。 作者:王兵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