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用开具“介绍信”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1:37 新闻晚报 |
10月1日起,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新《婚姻登记条例》与旧条例相比,在名称上去掉了“管理”二字,淡化了行政管理色彩,突出了民事登记的特征;在立法理念上,进一步体现出了人性化思想,突出了以人为本、责任自负的原则。 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国庆期间全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将在原有的“周六不休息”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全天向市民提供登记服务和颁证仪式服务,每天服务时间从上午9点到下午4点,中午有值班窗口服务。 市民政局提醒市民,按新条例,10月1日后前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市民,请带全相关证件和证明。办理结婚手续的市民不再需要单位的“婚姻状况证明”和“介绍信”,改为结婚登记当事人作“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无需提供“介绍信”。需要带好身份证和户口本。 婚姻信息 逐步实现全国联网 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讨论,其中一个焦点是:新《条例》取消了单位的“婚姻状况证明”和“介绍信”,是否会引发大量的重婚、骗婚现象?对此,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这正是新条例强调婚姻自主、责任自负原则的体现。而且在具体的登记工作中,诚信、法律及科技三重保障也足以将婚姻登记中的违法现象降到最低限度。 新条例中的“单身和非近亲签字声明”将从道德、诚信的层面对重婚、骗婚予以约束;刑法的强制性保障,将对重婚者课以刑罚;此外,本市还将建立起完整的数据库,完善婚姻登记的信息化管理,以科技手段杜绝重婚、骗婚现象的发生。 据悉,上海婚姻登记信息将实现四个方面的共享:一是婚姻登记信息与社保卡信息共享,保证个人婚姻资料的及时变更;二是婚姻登记信息与法院有关信息的共享,通过市信息办,将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信息及时纳入婚姻信息数据库;三是不断扩大与外省市婚姻数据信息的共享,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杜绝重婚;四是推进本市涉外婚姻登记信息与民政部数据库的共享,逐步做到涉外结婚、离婚全国联网在线受理和登记。 目前,婚姻登记信息已和社保卡信息共享,涉外婚姻数据登记信息和民政部数据库共享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婚姻收费 结婚9元离婚10元 市婚姻登记处周处长再三申明:婚姻登记机关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像复印费、咨询费等费用,按全市统一标准,结婚为9元,离婚10元。但新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其他服务项目,比如拍照,拍录像等。 此外,本市还将通过降低婚检收费标准,对于城镇低保家庭等困难人群和本市农村居民,实行减免婚检费用等措施,鼓励、引导婚前自愿检查。据上海市卫生部门的统计,本市近年来每年接受婚检的人数为18万左右,检出疾病人数约1.5万人,患病率为8.5%,其中,60%——70%为影响婚育的疾病,每年有千余名对象婚检后“暂缓结婚”或不宜生育。 目前,全市每年有10万对左右的新人结婚登记,2万对左右协商离婚,3000对左右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在国庆节前夕,市民政局对全市婚姻登记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从10月1日起,闸北、静安、卢湾、徐汇四个区率先实行网上婚姻登记预约,市民可上网事先查询相关政策,下载表格,提前预约登记时间,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力争明年将这项便民工作推广到全市各个区县。 婚姻登记 提供服务更人性化 市婚姻登记处周处长介绍,今后,婚姻登记机构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将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婚姻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关婚姻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告知当事人具有婚前双方身体健康状况的知晓权,由当事人在阅完告知书后签字明示,并在正式登记时签署声明书。 类似这样的工作今后将由具备社工资格的婚姻登记工作引导员完成。市民政局副局长叶兴华说:“随着社工服务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今后我们将会为每对新人建立个人信息档案,提供更为详实的个性化服务。” 目前,上海20个婚姻登记机关已全部开展了颁证仪式,设立了颁证室。 新条例实施后,延续多年的红色结婚证、绿色离婚证也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新证书全部改为深红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