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则保护无居民海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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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3:1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我市今起强制拆除大离亩、红屿、猫屿、镜台屿、猴屿上9座违建工房 本报讯 (记者 谢卫东 通讯员钟向前)目前,有关厦门海域无居民海岛开发与保护规划正在编制中。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将无居民海岛划分为特殊保护海岛、适度开发海岛、保护海岛等3种类型。 特殊保护海岛是指已建或待建自然保护区或特别保护区范围内的无居民海岛,如大屿和鸡屿白鹭自然保护区。两岛开发利用活动将按国家和地方关于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 适度利用海岛指海岛或周围海域具有旅游资源、港口资源、渔业资源及跨海工程建设项目等的无居民海岛,如宝珠屿、火烧屿等。其中,市路桥总公司利用海沧大桥桥墩兴建青少年科技馆的同时,在火烧屿建设地质观光旅游项目。去年,海沧大桥景区被评为国家4A景区,火烧屿成为我国无居民海岛开发的良好示范。 保护海岛则指目前或近期不具有开发利用价值或不宜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原则应保护其自然生态状态。 又讯今天上午起,市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部门对位于大离亩、红屿、猫屿、镜台屿、猴屿上无任何批准手续的9座工房依法无偿强制拆除。据悉,拆除无居民海岛违建在全国尚属首次,这也标志着我市无居民海岛专项整治进入了最后的重要阶段。 今年3月,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定出专项整治方案,随后会同相关部门展开法规宣传和17个海岛现状调查,列出拆除具体项目名单,并对违章建筑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介绍,今天上午拆除的大离亩岛上的2座6间管理房都是同安丙洲村民在1993年从事水产养殖时盖的,已废弃不用。其余几个岛上的违建将于明天拆完。有关部门接下来将对影响厦门海洋功能区划和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建筑物,损害无居民海岛环境、资源、景观和生态平衡的建筑物,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利用的其他项目的建筑物等,依次予以拆除。 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经有关部门批准的16项无居民海岛开发项目,考虑到政策连续性和历史遗留问题,将报请市政府确定具体的拆除方案和相关措施。 此外,市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还对宝珠屿等部分海岛进行了整治;开展猴屿绿化修复;制定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办事程序;编制《厦门海域无居民海岛开发与保护规划》等。11月至12月,有关部门将上岛检查,对一些绿化和生态恢复工程进行验收。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