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警灯警笛的人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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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3:2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假冒军警绑架台商》后续报道 本报讯 (刘丽英林飞明郑洪)黄元金因假冒军警绑架台商而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为他提供警用装备的邹某则于近日被一审法院以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邹某从2001年5月起,在他个人经营的芗城某汽车装潢店内非法买卖警灯、警笛等警用装备。去年8月,邹某以160元的价格将警灯、警笛各1个出售给黄元金,并将警灯、警笛安装在黄元金挂有军用车牌的三菱吉普车上。 今年元月2日晚,黄元金驾驶这部车伙同他人冒充军警,在东山县绑架台商吕某并勒索了巨额财产。 芗城区法院在查明事实后,认为邹某构成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