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毒品抢劫杀人 持凶器挑衅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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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3:2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14人团伙犯下五项重罪,昨中院一审判两死缓 本报讯 (林小红王锐)嫌给的毒品分量不足,索性把毒贩子抢了。看警察不顺眼,就拼命骚扰。这伙无恶不作的14人团伙,25日被市中院一审宣判,二人被判死缓。 这伙人都住同安,除一人姓陈,其余都姓苏。他们所犯的罪加起来有五项:抢劫、敲诈勒索、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14人作案太多,仅判决书就有40多页。 2003年3月14日上午11时许,苏永某、苏天某毒瘾发作,正在商议如何购买毒品时,在本村路口邂逅康浔村的吸毒者刘某,刘称可联系到毒贩。三人合乘一辆借用的摩托车到一酒店附近,刘用电话约出毒贩向某,购买0.5克海洛因。三人返回后发觉重量不足,苏永某非常恼怒。当天下午4时许,携带二把刀,纠集苏天某策划以购毒为饵,诱出向某抢劫毒品。 当向某来交易毒品时,苏永某即用长刀架在他脖子上,将他抵在小巷内墙壁,苏天某欲抢他身上的毒品。向某乘隙挣脱逃出小巷。两人紧追不舍,挥刀砍他数刀,向某竭力挣脱,终因伤势过重倒下,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2001年5月的一天傍晚,苏早某、苏志某唆使一女子,以购买海洛因为饵,诱出毒贩李某,当李依约交易毒品时,这两人带了其他四男子持木棍一拥而上,围住李拳打脚踢,从他口袋里搜走2小包毒品海洛因及现金150元。同一个月内,他们抢了李某好几次。 2001年7月15日凌晨,苏早某、苏志某窜到同安一果蔬批发市场,见一群人在店里玩扑克牌赌钱,他俩要参赌,人家不愿意,他们就把牌桌上的赌资300元抢走,并威逼三人跪下接受搜身,抢走了他们身上的卖菜款共1万多元。隔几天,苏早某在批发市场游逛时,遇到菜贩陈某,说帮他打走了店面前占道经营者,遭拘留几天,要陈拿3000元赔偿,陈称自己没钱,立刻被打倒在地,在他的淫威下,陈借来1000元给他,苏嫌钱太少,仍苦苦相逼,陈下跪求饶,被强迫写下一张欠条。 2001年9月11日下午4时许,同安交警大队民警毛某、李某各骑一辆摩托车,并各载一名协管员巡查后,驾车回岗亭。途中,苏早某三人合乘一辆二轮摩托车超越警察,对着他们用中指比划,并高声挑衅“有种追过来”。民警见三人不戴安全帽,要追上去盘查。三人遂高速驾车蛇行,民警从安全考虑不再追赶。他们便将车停在路边,捡石块砸民警,民警快速驾车回交通岗亭。他们驾车持柴刀、木棍窜到岗亭外叫嚣,民警被迫亮出执勤时佩带的手枪,三人方逃窜。 不久他们又分乘两辆摩托车,持刀追砍执勤后返回的交警苏某和8名协管员,追逐数百米,苏呼救增援人员,这伙人才逃离。 以上只是他们所犯案件中的一小部分。苏早某、苏志某被判死缓。其余人也被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