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寄存处”成摆设 记者调查发现:旅客和旅馆都没把“贵重物品寄存”当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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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05:4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早报讯一方面是旅客住宿时财物频频被盗,另一方面是宾馆方提供的寄存服务少人问津。昨日,记者跟随市消协、旅游局、公安部门检查我市宾馆时发现,“贵重物品寄存”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事件 据市消协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啤酒节期间,消协接到一名外地游客投诉,说他在一家宾馆住宿期间,小偷从后窗爬进室内将他随身携带的摄像机、数码相机偷走,尽管最后旅馆赔偿了他1000多元,但他还是损失惨重。 市旅游局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随着“十一”黄金周的临近,因住宿旅客被盗引发的投诉明显增多,由于宾馆的责任不好划定,给住宿者造成一定损失。根据规定,无论宾馆的规模大小,都应为住宿者提供寄存服务。 调查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检查了我市十余家宾馆。位于火车站附近的碧海宾馆是家中等规模的宾馆,却没有供住宿者存放贵重物品的“保管房”。执法人员一再追问下,宾馆经理才说:“我们这里有保险柜。” 在广西路上的港兴旅馆,服务台前挂着“免费寄存贵重物品”的牌子。服务人员打开旁边的“保管房”,里面只存放着一个行李包。 在栈桥宾馆,前台的服务员介绍说,住宿者在办理住宿手续前都要填写一张“旅馆登记卡”,住宿者要在“是否有贵重物品”一栏和“是否寄存”一栏填写签名。“虽然我们提醒每一位顾客注意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但要求寄存者并不多。”服务员告诉记者。 提醒 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外出旅游住宿时应先查看房间的门锁、窗户栓等是否好用,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最好交于宾馆保存,同时填写寄存记录,一旦出现被盗,便于追究宾馆的责任。(记者宋振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