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急查“案款”一事(横溪纪委收“案款”报道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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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09:0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一张写着“案款”的票据,牵出农机站老会计与江宁区横溪镇纪委之间不同寻常的“交往”,本报9月25日《横溪纪委给检察院当“出纳”?》一文报道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横溪镇纪委到底有没有权力收取“案款”?在对案件没有作出任何定论前,能否擅自动用此笔款项,此举是否构成违纪?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的结果如何?这是广大读者十分关心的问题。记者昨天再次前往江宁区和横溪镇两级纪委采访此事。 横溪镇分管纪委工作的党委何副书记得知记者是为5万元“案款”一事而来时,解释说这起案件还在调查中。据何书记透露,昨天一早,此案的主要当事人横溪镇纪委的柳副书记和江宁检察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已前往江宁区纪委汇报情况去了,事情的结果还得等区纪委调查过后才能清楚。对于款项的“流向”,何副书记没有正面回答,要记者去问江宁区纪委。江宁区纪委办公室两名值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区领导和纪委对横溪镇发生纪委收取案款一事非常重视,并正着手调查此事,目前已由宣传部门牵头组成了调查组,等有了结果后肯定会给社会一个交代。江宁区纪委赵书记解释说,媒体的报道是件好事,他们已经主动将问题汇报到南京市有关部门。江宁区区委、区政府领导也对这件事要求要尽快调查,早出结果。他透露,检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此案,调查人员今天已到横溪镇进行调查。截至记者发稿时,江宁区委宣传部的一名领导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区委对横溪镇纪委收“案款”的事非常重视,正在紧张调查当中,不日将有结果,到时江宁区委将及时给广大读者和群众一个交代。本报将密切关注此事的进展情况。 本报记者 许尽义 殷文静 张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