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后变性人结婚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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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09:1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成都9月27日电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个人做了变性手术,已成为同性的两个人的婚姻关系该怎么处理?已变性的一方如果想再婚行不行?记者从昨日四川省民政部门举办的婚姻登记员集体培训班上获悉,10月1日起,变性人结(离)婚完全合法了。案例:变性男子遇离婚尴尬杨女士和游先生于 1998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游先生生理上的女性特征日渐明显,无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2001年,经医院确诊为易性癖后,医院为其实施了性别矫正手术。术后,游女士(即游先生)向其原籍公安局户政管理机关重新办理了女性合法身份证明。同为女性的她们随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关系,但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从未遇到此类情况,且无法从现行法规中找到相关规定,二人因此在现实和法律上都尴尬不已。新规:可参照协议离婚处理我国法律 规定,结婚双方必须是一男一女,随着目前变性人的增多,这一群体的婚姻问题引起社会的关注。民政部在接到地方请示后,经与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商讨后出台了最新规定:变性人同我国其他公民一样,有权按照婚姻法规定与异性自愿登记结婚;只要其作了变性手术并按新的性别重新办理了身份证件,这一群体解除婚姻关系时参照协议离婚处理。 省民政部门的相关人士特别提醒说,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下月1日正式实施的同时,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变性人结(离)婚也随之完全合法了。 华西都市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