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最佳”分四步走 我市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总体方案出台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09:2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蔡良焕)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深圳市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活动总体工作方案》近日已报国家旅游局。据此,从2003年9月起至2004年12月,我市全面开展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活动(以下简称“创佳”),总体目标是:争取我市获得“第一届中国最佳娱乐旅游城市”或“第一届中国最佳绿色旅游城市”专项称号,努力争取获得“第一届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综合称号。 目前,市政府已成立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指导委员会,领导全市开展创佳工作。由省委常委、代市长李鸿忠任主任,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穗明任副主任。 根据方案,创佳工作从现在起分为初创、初评、提高、评审等4个阶段。其中,2003年9月至12月为初创阶段,任务是对照《创佳指南》和我市创佳责任分工要求,提交各项基础标准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提高。12月底前开展小规模模拟调查、自我评估打分工作,为省级初评作准备;2004年1月至3月为初评阶段。向省旅游局提出初评申请并配合开展初评工作;2004年4月至6月为提高阶段。将省级初评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作为重点进一步整改,争取全面达标,2004年6月底前再次开展自我评估打分工作;2004年7月至12月为评审阶段。向国家旅游局申请评审并接受其专家组的实地检查。 作者:记者蔡良焕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