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皮鞋、皮衣“三包”有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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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10:30 人民网 |
人民网济南9月27日电记者宋光茂、王春玲、通讯员靳明义报道:近几年,消费者对皮革制品尤其是皮鞋、皮衣质量问题的投诉量一直呈上升趋势,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等多家单位出台了皮革制品“三包”责任规定。据悉,该规定在全国尚属首次。 目前,市场上的皮革制品良莠不齐,有头层革、二层革、人造革、合成革等,但不论什么材质都统称皮鞋、皮包、皮衣。新的“三包”规定要求销售者在出售皮革制品时,要向消费者具体介绍产品的皮革材质、三包方式、销售发票及三包信誉卡,在三包有效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发票及三包信誉卡办理修理、换货及退货。佩挂“真皮标志”的产品,必须具有中国皮革工业协会统一印制和发放的标牌和真皮标志使用资格证书。 皮革“三包”规定,产品售出后如出现问题,7日内包退,15日内包换,2个月到一年内包修,根据价格、材质、档次的不同来制定皮革制品的“三包”期,改变了原来统一的三个月期限。 另外,新的皮革制品清洗保养管理办法也随同出台,将保养单位质量评定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凡从事皮革制品清洗保养的单位必须取得三级皮革制品清洗保养质量等级资格,对于消费者投诉质量问题较多的保养单位将会降低其质量等级直至收回质量等级证书。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