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绿线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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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15:21 人民网 |
人民网石家庄9月27日电为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河北省城市绿线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执行。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界线。按照《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及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都应界定为城市绿线。经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公众监督。 《规定》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城市绿线。建设工程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绿地,其规划配套建设绿地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