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辆旧赛纳获赔4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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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01:27 京华时报 |
作者: 邓婷来源: 本报讯(记者邓婷)昨天下午,24岁的李欣兴奋不已。因销售商将一辆旧赛纳车以旧充新卖给他,朝阳法院南磨坊法庭一审认定销售商存在欺诈行为,判令销售商双倍返还李欣购车款、车辆购置税、车辆检测费共计40余万元。 东风雪铁龙赛纳轿车是神龙汽车公司今年上市的一款新车,6月13日,李欣一家人一次性花19万余元在北京东方红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紫竹桥销售点提了一辆崭新的赛纳车。在对方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办理完各种手续后,一家人开着新车愉快地回家了。 到家后,一位摸车20余年的老朋友发现新赛纳车漆面有修补痕迹。于是李欣当天要求退车,遭到拒绝后,李欣以欺诈为由将销售商告到法院,要求双倍返还购车款及各种税费。 在庭审调查中,被告律师坚持认为漆面修补是售后发生的,但李欣拿出了足够的证据反驳这种观点。李欣证据意识很强,在双方开始交涉时,李欣就用录音机录下了全过程。录音显示:销售人员在事发当天已承认车辆有问题。另外,法院委托的北京市汽车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报告也表明车辆左前门上部、左后门、门中下部连同左后轮上部均存在修补痕迹。 因及时发现车辆瑕疵,新车从开回家到重返销售地仅有两三个小时,而据法官陈小东向检测站了解,两三个小时完成漆面修补很困难,因此排除了被告律师所谓售后修补的观点。法官陈小东认为,销售商本应比消费者更具专业知识,因此应当知晓汽车售前已进行修补的事实。然而,消费者仅靠一位懂车的朋友就发现了漆面修补问题,这说明车辆的瑕疵并非隐蔽,因此认定东方红汽车贸易公司故意隐瞒事实,销售以次充好的产品构成欺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