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集中建在四环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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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05:22 北京晨报 |
晨报讯(首席记者崔红)本市将大力建设单套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而且要集中建设在四环以外地区。日前,市计委出台《关于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和做好全年投资工作的意见》,并已经市政府同意。《意见》专门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销售管理提出建议。 《意见》共提出5条措施:一是合理控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每年新开工面积控制在300万平方米以内;二是合理规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地址,原则上经济适用住房应规划在四环路以外土地价格较低的地区,集中建设配套齐全的规模化小区;三是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大力发展单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户型,将售价控制在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年家庭收入4倍至6倍范围内;四是修订上市规则,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时间修改为5年,再上市时需补缴政府免除的土地收益;五是研究政府对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住房补贴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