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有望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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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07:0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曾玉娟通讯员仁宣)南京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将有明确标准!昨天,南京市召开了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上,人大委员们就南京市1995年出台的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与保护规定进行了重新审议。 据介绍,从1996年至2003年,南京市各区县由开发单位配套建设中学14所,小学36所,幼儿园交付教育部门9所,还有72所中小学进行了增容与扩建。但随着城建的发展,一些中小学设置面积和建设标准偏低,加上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中,零星住宅教育设施配套费也被取消,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此次人代会上,人大委员们根据草案新规具体明确了中小学、幼儿园用地规划及服务半径等内容。如在草案中规定,每千人口中按70名中学生计算配建相应规模中学;在幼儿园规划用地方面,草案规定每千人口中按36名学龄前儿童计算,在新区建设居住区和小区,配建幼儿园用地面积6班规模不低于2700平方米、9班规模不低于3800平方米、12班规模不低于4700平方米。 另外,南京市目前小区开发建设的一般做法是学校规划在哪个开发项目内就由该开发单位负责建设,而附近的其他开发单位则不承担费用,为依法解决这一矛盾,市人大的委员们昨天还决定参照上海的做法,要求“根据谁开发,谁配套的原则”进行,即建设单位应当在负责新区开发或旧区改建中,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据悉,经审议后,该标准不日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