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记”事件背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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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8日16:3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28日电 中新社记者专栏:“贪记”事件背后 中新社记者王进昌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民间流传着“要伸冤,找媒体”的说法。有的案件纪委解决不了,公检法解决不了,媒体一曝光,往往马上解决。这说明在中国某些反腐机制尚不顺理的情况下,媒体曝光成了为一些“当代窦娥”伸冤的好地方。 近年来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二○○一年,广西南丹发生特大矿井透水事故。就在官商勾结掩盖事实,百条冤魂四处游荡时,是新闻记者冒着被地方政府和黑心矿主围追堵截,甚至被黑恶势力杀人灭口的危险,勇敢地深入采访,坚持将事实真相公诸于众,为新闻工作者赢得了崇高的声誉。 然而,媒体就是青天一片吗? 今年,山西又发生了一场矿难,可记者的表现却与南丹迥然有异。在对山西省繁峙县特大爆炸事故的采访过程中,多达十一名新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金元宝,为事件真相的披露造成障碍,引起全国民众高度关注。 细心人注意到,近来在贪官频繁曝光的同时,“贪记”的曝光率也在上升。有的以拉广告为名,大搞有偿新闻,甚至贪污媒体广告款;有的以曝光相威胁,向事主敲诈钱财;有的利用工作之便,出卖党和国家重要情报。至于山西“贪记”事件,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 谈到“贪记”,不得不谈谈中国的媒体。虽然改革开放已进行二十多年,或大或小的媒体改革也时有发生。但就根本而言,新中国成立之初建立的“机关报”式的媒体体系却一直没有受到过强烈冲击。大量媒体吃饭靠财政,发行靠命令,只想为机关服务,不思研究受众心理,有的机关报由于对领导报导过多而被读者讥讽为“领导日记”,这种可读性甚差的媒体在老的体制下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自然不思进取。 有的媒体不但业务上不思进取,而且调动一切资源,大搞正常经营之外的所谓“创收”。一部分记者采访时不思如何写好稿子,而是想如何拉回广告、专版。有些媒体评价记者也不是看稿子写得如何,而是看创收得如何。有的优秀记者只是由于完不成创收定额而被冷落。 如此这般,部分记者队伍中大有“笑贫不笑娼”的风气,虽然中宣部、全国记协屡次发文,严禁有偿新闻,但大至中央媒体,下至地方小报,采访拿红包已是小儿科。更有甚者,有的记者不给红包不写稿,日久天长,不出“贪记”才怪。 机关报的体制使有些记者成为半官员、半文人的特殊人物,上可通天,下可入地。特别是一些重要媒体的记者可以参加一些内部会议,看到一些内部文件,有机会结识一些达官贵人,这也为他们中一些素质不高的人充当“贪媒”或“贪记”创造了条件。此次山西“贪记”事件的涉案者,不是中央著名媒体的记者,就是山西地方媒体的记者,不是强龙,就是地头蛇,他们在享受其他媒体享受不到的采访权力的时候,想的不是尽快查清事件真相,对全国人民有个交待,而是选择做“贪记”,这不得不令人深思。 铲除“贪记”,不但要靠严肃的纪律,而且还要靠媒体的改革。即不但要消除毒瘤,而且还要毁掉毒瘤赖以生存的温床,这才是治标治本之策。 近来,中国媒体改革明显加快了速度。七月三十日,中国发布《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泛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实施细则》,激活中国最大一次报刊改革。八月二十二至二十六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考察陕西时强调,一定要使媒体与行政分离、减少滥用行政职权发行的做法。这些都表明,中国已经下了决心,准备用釜底抽薪的办法对传媒进行大的改革。 中国著名传媒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认为,中国的传媒业已经处在一个需要深刻变革的关键点上。一方面,中国的传媒业仍存有巨大的增量空间和可能;另一方面传媒业广告额的加速下滑与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极不相称。这就需要对传媒业进行“转型”。这一转型和改革首先应该是宏观体制面的改革与开放,几十年一贯制的传媒体制(其中包括运作模式、管理目标和游戏规则)必须有一个较为彻底的、适应时代发展的改造。而这恰恰是当前发展阶段上解放传播生产力、促进传媒业发展的关键。 中国经济在发展,反腐在深入,社会对“贪记”的关注在加强,媒体体制上的变化也在出现。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出台政策,进一步向社会开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允许社会机构按行业管理要求,经批准后开展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这一目的在于打破垄断、鼓励竞争的举措对创造良性的市场环境具有深远意义。在高层及民众的双重关注下,相信全国媒体的此类改革措施会加紧出台。而培养大量具有职业操守的优秀记者,最大限度消灭“贪记”产生的土壤,也是媒体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