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视察《献血法》执行情况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4:1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心田带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到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5年来执行情况。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于199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规范我国献血、供血、用血的一部重要大法,标志着我国血液管理工作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我市的无偿献血始于1994年,1996年我市在全国同等城市中率先出台了地方法规《青岛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1998年9月,就在《献血法》实施前1个月,我市率先在全国实现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2001年9月,又率先实现了无偿机采成分血100%。无偿献血作为讲文明、树新风的社会公益活动,已经深入岛城市民心中。(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