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中国保险业做大做强(中国保险业之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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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5:2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今年以来,保险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1—8月,全国保费收入2654亿元,同比增长31.7%。其中财产险近599亿元,同比增长12.6%;人身险2055.4亿元,同比增长38.8%。截至目前,保险公司总资产达8186亿元,同比增长43.5%。 保险监管工作也取得了新成效。首先是坚持推进市场取向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车险和航意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去年取消58项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又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8项;支持国有公司股份制改革,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3家国有公司成立控股公司或集团公司,批准中国人保、中国人寿成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国有公司适应市场要求,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基础。 坚持为加快发展服务: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由原来的4个行业,扩大到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投资比例由原来不超过总资产的10%提高到20%;增加经营主体,促进市场竞争,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共批设分支机构251个;进一步拓宽保险业的服务领域;遵守加入世贸组织承诺,进一步扩大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批准2家外国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增加成都和重庆为保险业对外开放城市。 把防范风险作为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偿付能力监管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体系管理规定》;规范寿险新型产品健康发展,发布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加强资金运用监管,发布了《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当前,保险业面临的最突出矛盾,就是保险业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适应。尽管近年来我国保险业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但这是在低水平上的高速度,是一种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保险业必须加快发展。一是要把中国保险业做大。在发达国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灾害事故,在经济方面的补偿,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保险公司,保险业对恢复经济,维护国家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在我国,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人们很少会想到保险的作用,而是主要依靠财政支持、优惠政策和社会救济等方式来弥补损失。这表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很不相称,还远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因此要扩大保险市场的规模。 二是要把中国保险业做强。大是速度和规模,强是质量和效益。做大和做强是辩证的统一。没有大,谈不上强;不能做强,大也没有什么意义。因此,在做大的同时必须做强。既要保持较快的速度,又要有较好的效益;既要不断扩大规模,又要有合理的结构和较高的质量。实现做大和做强的统一,特别是要加强诚信建设,在全行业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诚信是保险业的生命线,越是加快发展,越是要讲诚信。 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继续深化改革。继续把国有公司股份制改革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在坚持国家控股的前提下,通过吸收外资和社会资金参股,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其次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此外还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增强经营活力和竞争能力,真正把企业推向市场。 加快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近年来,我国财产保险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财产保险的发展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应着手制定促进责任保险新产品开发的指导意见,推动责任保险发展。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工程保险政策,加快工程保险发展;建立健全相关领域的法定保险制度,切实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加大人身保险产品创新的力度。大力推进健康保险、养老保险、长期寿险、意外保险等产品的协调发展,逐步调整保障型产品和分红型产品的比例和结构。 积极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加快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完善法规规章。尽快出台《保险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修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制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等规章,修订《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进一步放宽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加大保险业引进人才的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