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化”的界限(华东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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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5:33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汪晓东 在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领域引进民间资本,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扩大公共服务的规模,但是,这种改革的目的是扩大社会公共资源的总量,而不是纯粹为了把公办学校、医院“变现” 改革必须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必须符合一地的实际情况。对现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应当合理、有序、适度,在保证改革正确方向的同时,也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 最近有多家媒体报道说,某欠发达地市近几年在大力进行社会公共事业的“民营化”改革。 比如,在教育方面,除了小学以外,该市所有公办初中、高中、职业高中以及幼儿园都在改制之列,其中5所省示范性幼儿园、百余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已被私人收购。再如,在卫生领域,该市100多家乡镇卫生院和6所县级医院,以公开拍卖为主要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全部完成。公立医院自此全部变为“民投、民有、民办、民营”,用当地人的话说,就是“没有一家医院姓‘公’了”。据报道,改制后的医疗机构收费上涨幅度较大,仅以每出院人次的平均费用为例,市级医院从2793元涨到3277元,县级医院从2766元涨到4243元。 这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在当地乃至外地引起很大震动,反对的声音也不少。比如,有些教师反映学校改制的后遗症,诸如教师工资少多了,福利待遇没有了;学生学费提高了,上不起学的多了,等等。事实上,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领域的改革,很多地方都在进行,但改革的实际效果及社会反响则不尽相同。为什么这样的改革举措在一处可以顺利推进,在另一处却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呢? 以改革思路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个大方向是不错的,尤其是在欠发达地区。我到某市采访时,曾听到这样的话: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比发达地区更灵活的改革措施。道理没错,关键是,改革是否没有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改革可以“灵活”到什么程度? 国有资产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对于经营性的国有资产(主要指国有企业)如何改制,方向比较明确了,争论也少了;而对于非经营性的国有资产如公办学校和医院等如何改制,一些地方未必能够把握好界限。界限是什么?最重要的恐怕是两点:其一,这些社会公共资源“变现”后怎样使用,是否能够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社会公共事业,从而做大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资源的总量。其二,社会资本进入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其运行规则与纯经济领域是不一样的,必须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而不仅仅是为了赚钱,因为这些领域涉及公民的基本社会福利,而非简单的商品生产。 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公共领域,是改革新课题。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适当引进社会资本办学、办医,不但可以解决资金短缺,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扩大公共事业规模,还能促进运行体制和机制的改进、活力的提高以及再生能力的增强。但是,民间资本以什么途径和方式进入社会公共领域,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资本和个人需具备什么条件,怎样保证在这样的“民营化”过程中不发生国有资产的流失,依靠什么机制使改制后的公共服务机构健康运行等一系列的问题,如果把握失度,则改革很难向前推进,改革的实际效果堪忧。 同时,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社会承受力。一项改革可能方向是没错的,也是从发展的角度出发的,但必须考虑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是否对既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做到合理、有序和适度。如果公办学校改制的结果是更多的孩子念不起书,如果公办医院改制的结果是更多的群众看不起病,那么,这样的“改革”就值得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