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自己负全责(一吐为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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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5:45 人民网-华南新闻 |
竹韵 风起了,秋如期而来,佳期又至。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就在即将到来的国庆日开始施行,相信所有结过婚和没结过婚的人都会投以关注的目光。 结婚,你登记了吗?对这样的问题,看似平淡,甚至觉得有点小题大做,其实一点也不,广东1976万个家庭中竟有200万对夫妇因各种原因没有结婚证的数字就让你不得不对此要正视。 自从媒体透露出《婚姻登记条例》对原有现行办法进行了多项修改以来,不少专家、网友已经纷纷在各种媒体、网页上发表意见,尽管思考的角度不尽相同,但有一个很突出的共识———《婚姻登记条例》将在很大程度上为人们结婚、离婚带来方便,婚姻登记的变化折射出了时代和社会的进步,让无数相恋的男女感受到了严肃的法规后面蕴含的浓浓人情味。 新条例把婚姻问题完全当作是民事问题,地地道道的个人问题,所有的行为人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就是说,婚姻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责任。对婚姻登记机关来讲,不管你什么身份,只要齐备三份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守法声明,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政府部门不过多干预,也不过多、过早设计风险,风险全部转移给当事人。所以,现在结婚离婚的手续是简单了,但并不意味着当事人的责任有所减轻。假若你欺骗、你隐瞒、你重婚……你违法了,犯罪了,自有相应的法律来制裁。 有人担心,依据新条例,婚姻登记无须再由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只需身份证就可办理,是否会令重婚者易于得逞;离婚手续简化,会否导致离婚率上升,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增长……这些担心未必完全没有道理。但是,社会毕竟越来越进步,法制定将越来越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当事人的行为自有相应的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对大多数人而言,不论结过婚或没结过婚,将会从婚姻登记中更多体味充分享受人权、自由平等的愉悦;至于少数欲越法律雷池者,自然会有相应的法律去纠正和制裁,这也是万变不离其宗的社会发展规律,我们理当对此抱有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