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在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建立能上能下用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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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6:2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张苹实习生翟敏)昨天,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联合召开座谈会,纪念《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颁布实施10周年。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白天等出席了座谈会。 10年来,我市在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方面作了积极探索,有力地推动了深圳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公务员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建立起一支公仆意识较强、素质较高、结构比较合理的公务员队伍,在深圳“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结合深圳实际,在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任用、奖惩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不少成功的经验,其中有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对全国都有借鉴作用;结合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有力促进了政府运作的科学化、民主化。 白天充分肯定了我市在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方面作的积极探索及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当前深圳的发展面临新的重大转折,中央和省委对深圳的发展寄予了厚望。新的形势和任务为我们进一步贯彻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市的公务员制度框架虽已基本确立,但制度建设与法制化、科学化的目标相比,队伍素质与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相比,队伍作风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都还有差距,还需要我们做长期大量的艰苦细致工作。下一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站在更好地实施人才战略、为建设国际化城市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持的高度,继续推进《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白天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把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起来,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同部署开展新一轮机构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务员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办法。特别是要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用人制度和机制方面下更大功夫,努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不断创新公务员培训的模式和方法,努力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要高度重视公务员队伍的作风建设,积极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公务员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质量意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对公务员从政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忠于祖国、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市法制局、监察局、行政学院、深圳大学等有关方面负责人以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代表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务员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作者:记者张苹实习生翟敏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