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现在起全面实施援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计划 重点援助五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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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6:41 大连晚报 |
我市从现在起全面实施援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计划重点援助五种人员本报记者 陆彤 通讯员 纪朝晖 本报讯我市从现在开始全面实施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计划。按照这个计划,我市大龄困难人员相对较少的区市县在年底前将基本解决援助对象的就业问题。 这次再就业援助的对象是有就业愿望的五种人员,即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失业人员中,长期(6个月以上)未就业人员;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的失业人员;夫妻双失业人员;现役军官配偶中的失业人员;军转干部中的失业人员。这些人员经街道核查、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后,作为就业援助的对象。援助的方式主要是各区市县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挖掘用人单位后勤岗位,建立劳务基地等,创造、收集、挖掘适合援助对象就业的岗位,专岗专用。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立援助对象就业档案和适用援助对象岗位资源库,设立专门援助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