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赔1000万!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7:0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北京讯9月27日,曾把国内百万学子培养成外语人才的北京私立新东方学校,为其盗版使用国外考试机构的版权试卷、教材付出了“血淋淋”的代价。历经两年多的审理,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简称ETS)、研究生入学管理委员会(简称GMAC)起诉北京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侵犯其著作权及商标权纠纷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两原告指控新东方学校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事实成立,判令新东方学校立即停止侵权;在《法制日报》上向两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总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侵权由来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新东方学校未经“ETS”的同意大量复制、出版和发行“ETS”享有著作权和商标权的GRE考试试题,非法获利巨大,给“ETS”造成了损失。2001年1月“ETS”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销毁其所有的侵权资料和印制侵权资料的软片;在全国媒体上向“ETS”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余万元。2002年5月29日,该案在一中院开庭。“ETS”把赔偿金额由100万元人民币上升到3000万人民币。双方开打“口水战” 得知“ETS”起诉后,新东方校方立即发表声明强调:新东方之所以盗版使用了“ETS”等考试试题和资料,是由于“ETS”封锁向中国考生提供经过授权的试题和资料。新东方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印度、日本、韩国等绝大多数国家都有‘ETS’授权的托福、GRE考试资料出版商,学生可以用合理的价格买到二三十套考试复习题。而GRE最大的考试国家———中国,却没有一家‘ETS’授权的机构,这对中国学生公平吗?” 美国教育考试中心也特派两名副总裁来京对起诉事件作出声明:这两位副总裁说,“ETS”不存在对中国考生的任何歧视。他们认为这次在中国采取的诉讼行为针对的不是新东方学校,不是想战胜并惩罚新东方,而是针对其侵权事实本身。新东方决意上诉 判决结果出来后,新东方认为法院判得太重,1000万元的赔偿金超过了新东方在使用“ETS”等试题、教材上所获得的利益,新东方已决定上诉。(李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