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检察院落实办案责任 实现5年无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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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7:24 贵州日报 |
息烽县检察院加强法律监督,强化办案责任,力避假案、错案,强化谁承办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度,对“边缘案件”进行重点审查把关,重视自行补查做到不枉不纵,严防起诉后证据的不正常改变和错误判决。自1999年以来,共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625件,无一件被法院作无罪判决。 该院明确规定承办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审查负绝对责任,把刑事责任年龄“临界”案件、定罪数额“踩线”案件、适用法律有争议的案件等8类案件作为“边缘案件”予以重点审查把关,确定了“三见面一咨询”的审查方法,即与被害人见面、与主要证人见面、与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人见面、向法医咨询伤势鉴定情况,确保了认定事实和证据的准确性。在加强审查工作的基础上,重视自行补查工作,对经退回补查而侦查机关未按退查提纲补查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要求的,坚持自行补查。5年来,该院自行补查后增捕增诉被告人13人,作不起诉处理的46人。同时,严防起诉后证据的不正常和错误判决,对职务犯罪、被告人翻供、人为干扰较多的案件实行跟踪了解,及时了解主审法官、辩护人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等方面的意见,对有错误的判决,及时依法提起抗诉,5年来,该院共提起抗诉案件5件,法院改判5件。 作者:傅业常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