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网费开始下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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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7:3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王宏斌)为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南京市供水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城市经济建设服务,昨日记者从南京市物价局获悉,南京市自来水管网工程建设费标准重新制订。 新的征收标准为:新建、扩建、改建的普通民用住宅由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6元下调为15元,新建、扩建、改建的商住楼、综合楼、宾馆、别墅及高档公寓由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8元下调为20元。工业厂房等其它用户按新增用水量的公称流量收取,由每立方米160元下调为80元。自来水管网工程建设费属代建性质的经营服务收费,市自来水总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并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自来水管网工程建设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严肃查处。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