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加班 薪酬翻番贵阳市劳动部门要求依法执行,并公布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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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7:45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9月28日,记者从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已出台国庆期间加班加点工资计算标准,要求依法执行,并向社会公布咨询和举报电话。 据了解,今年国庆节及黄金周期间,各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其中,在10月1日至3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在10月4日至7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而又不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加班加点工资计算标准在不得低于劳动者本人月固定收入70%的基础上,由企业根据承受能力自主确定。 劳动者和企业工会组织如发现用人单位没有按此标准发放加班加点工资的,可向各级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咨询电话:8129019(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资处) 举报电话:5822386(市劳动监察大队) (王韬 何先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