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疑犯被求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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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10:2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台北电 台湾苗栗“地方检察署”26日宣布,对8月26日在苗栗外海将6名大陆私渡女子推落下海溺死,制造震惊海峡两岸的“8·26”事件的4名台湾船员提出起诉,其中犯罪嫌疑人王中兴、柯清松因为“造成重大悲剧,手段毫无人性”,被检方要求“法院”判处两人死刑。 另外两名船员叶天胜、曾炯铭分别被判处6年和4年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60万元新台币和40万元新台币(4元新台币约合1元人民币)。 26名大陆青年女子被人蛇集团诱拐从福州分乘2艘快艇私渡来台,于8月26日清晨在苗栗外海被台湾海上巡逻人员发现追缉。王中兴、柯清松等4人见事情败露,竟然灭绝人性地将她们推入大海后逃逸,结果造成6人不幸溺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