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 2003年“十一”国庆节期间道路交通管制通告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3:2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为确保“十一”国庆节期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现将部分道路交通管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沿海一线道路交通管制(十月一日至四日,每日9:00-15:00)(一)管制道路 贵州路(台西三路路口始)、太平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大型客车、特种机动车、外地牌照机动车、军车除外;山海关路(山海关路19号至黄海路路口)、宁武关路(居庸关路口至山海关路口)、居庸关路、(宁武关路口至正阳关一支路口)、正阳关一支路、正阳关二支路、正阳关三支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持证机动车除外)。 (二)行车导流路线 由贵州路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和贵州路、太平路以北道路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分别沿贵州路、太平路经云南路、莘县路和中山路、河南路由东西快速路分流。 二、崂山风景区道路交通管制(十月一日至七日,每日6:30-16:00) (一)小型客车由崂山路(南线)进入崂山风景区,需停放在大河东停车场;由南线进入景区的大型客车只准停放在太清宫停车场和垭口停车场,也可经仰口方向驶出景区。 (二)大型客车由北线进入崂山风景区需绕行兰岙公路、莱青公路、王哥庄拥军路或经李村沿南线绕行进入;由北线进入崂山风景区的小型机动车(旅游)只准行驶到华严寺,停放在仰口、华严寺停车场,沿原路驶出景区。 (三)贾汉路实行北向南单向交通,在观崂村口至李沙路路段禁止9座(含9座)以上机动车通行。 (四)流清河停车场、北宅大崂路路口、仰口风景区收费站设立机动车安全检查站,对进山机动车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检验和资格审查,凡检验不合格的一律禁止进入风景区。运客进入风景区的大型机动车需沿崂山路原路返回。 三、南王公路(大崂路口至囤山村口劈石口路段)禁止大型机动车通行。 特此通告二 O O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