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第5号消费警示提醒 外出旅行认真填写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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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3:30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本报讯昨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第5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外出旅行途中,认真填写有关登记卡,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法律凭证。 市消协近期的调查表明,部分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饭店,尤其是家庭式小规模旅店安全隐患较为严重。如对住店客人贵重物品的保管服务没有书面规定,在客人办理入住登记时也没有其他提示,等等。 鉴于上述情况,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外出旅游办理入住登记手续时,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最好在饭店提供的住宿登记卡上如实、详细填写,万一出现失盗、丢失事件,可以作为法律凭证。应将贵重物品交由总服务台专门设置的贵重物品寄存处保管。因为《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规定,对于没有按照规定存放在饭店前厅贵重物品保险箱内而在客房里灭失、毁损的客人的贵重物品,如果责任在饭店一方,可视为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入住后,万一发生失盗案件,应及时与饭店的保安部门取得联系,并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如果认为饭店在保管自己财物方面负有责任,也可向当地的旅游局投诉中心投诉。(刘锟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