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附件在港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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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4:57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新华社香港9月29日电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和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29日分别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附件。 双方今早就《安排》进行第五次高层磋商,随后在签署仪式上签署了有关附件并相互交换文本。此前,《安排》的主体文本已于6月29日在香港签署。 29日签署的《安排》6项附件包括:香港货物贸易零关税的安排;货物贸易零关税的具体内容;内地和香港两地海关对零关税货物实行监管的具体办法;开放18个服务贸易的具体内容;对香港公司的具体界定;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具体内容。 安民在签署仪式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经过1年零9个月紧张有序的工作和艰苦的努力,两地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所有的文本签署工作到今天完成。这标志着祖国内地和香港特区之间的经济合作将以此作为一个新的起点,在更广阔、更深入的领域进行。” 安民说,明年1月1日起,将按照《安排》的具体规定开始落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贸易便利化3个领域的多种安排,这将给香港特区及内地的发展带来更加强大的动力和更多的机会。他表示,《安排》是一个开放的、持续性的、不断充实的机制,在落实执行过程中还会有新的发展。 唐英年也表示,希望通过落实这次签署的《安排》6个附件,香港工商界、专业人士和服务行业能迅速进入内地市场,充分发挥优势,在加紧两地经贸沟通和经贸合作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据了解,内地与香港将成立联合指导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解释《安排》的执行情况,并不断磋商确定调整增加新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