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政策10月1日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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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5:33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记者张建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29日明确表示,银监会2003年6月26日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将如期于2003年10月1日实施,不存在政策上的障碍和变动。 这位负责人说,《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两种方式,以市场调节价为主,政府指导价为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主要是涉及广大居民和企业利益的收费项目。此外,由于国内银行业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银行竞争不充分,为防止商业银行对其他未知的服务项目的定价损害居民和企业的合法利益,《办法》规定国家主管部门可根据银行服务的市场竞争情况和对广大居民、企业的影响程度,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其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