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调整央行主要职责和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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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7:08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为进一步强化中国人民银行的宏观调控职能,国家决定调整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和机构。 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29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近日批准了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简称“三定”)调整意见。按照新调整的“三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 新调整的“三定”强化了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转换了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增加了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责。适应这些调整,人民银行共内设18个司局。其中,新设立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和征信管理局;原来的保卫局增加反洗钱职能,并改为反洗钱局。 另外,根据国务院规定,人民银行还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