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要求国际航班预报旅客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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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07:2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记者李柯勇) 自10月26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放的航空口岸,进出港的定期或不定期国际航班将被要求预报旅客信息。此举旨在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 中国民航总局、卫生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就此发出的通知规定,预报的信息包括每一名机组成员和旅客的全名、性别、国籍、护照号码、联系方式、座位号,以及航空公司两字代码、航班号、始发站和目的站三字代码、抵离日期和时间。这些信息必须在航班起飞后30分钟内发送。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被指定为预报机组和旅客信息的数据接收、存储和管理联系单位。 通知说,本规定将作为强制性规定补充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行资料汇编。自10月26日起,对于未能履行本规定的定期或不定期航班,中国民航总局将视情处理。 通知说,检验检疫部门和卫生部门需追踪病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民航部门应及时提供被追踪人员的相关资料。 |